设计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实验室员岗位人选的公告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第八轮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设计学院为进一步落实之江学院改革发展举措,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全院教职员工在实现学院战略目标过程中的凝聚力,决定在设计学院范围内公开招聘实验员岗位人选。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设计学院实验室实验员3位
二、岗位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任职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事业心,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正确处理各种矛盾。
4、主动完成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积极配合落实设计学院的各项政策方针。
(二)任职资格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学士学位;特别优秀的教师可不受学历和职称的限制。
三、任用程序
1、应聘者提交书面应聘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应聘理由。
2、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设计学院岗位聘任(推荐)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
4、学院综合面试考核和一贯表现等情况,择优推荐拟考察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确定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通过后由设计学院发文任用。
四、应聘办法及时间
应聘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设计学院实验员岗位应聘表》,请在规定时间内交学院办公室(行健楼611室);如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电话确认。
报名时间:7月14日至7月15日12:00止
联系电话:0575-81112552
联系人:陈丽
电子邮件:845816400@qq.com
五、实验员岗位聘期基本要求:
岗位 名称 |
岗位 数 |
分管实验室 |
职责要求 |
实验技术岗 |
1 |
画室 (2B一楼及二楼画室) |
1.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2.实验室全天候向学生开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3.完成实验室卫生安全消防检查工作; 4.协助完成三个学院画室课程时间安排; 5.协助教师做好专业实验的准备和协助工作; 6.负责完成实验室道具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7.协助做好实验室年度计划申报和年终核查工作; 8.完成学院固定资产申报、管理等工作; 9.负责完成仪器设备的采购、报销、维护等工作 10.完成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
1 |
专业教室、实训中心实验室 (动画实验室,机加工实验室,木加工实验室,陶瓷实验室,首饰实验室)
|
1 |
12号楼实验室 (染织与服装实验室,三维打印实验室) |
设计学院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