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2023年度事业发展绩效部门综合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设计学院事业发展绩效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之江设计[2021]5号),经学院办公室统计、汇总,学院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将设计学院2023年度事业发展绩效部门综合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教研室 |
得分 |
环境设计 |
61.407 |
工业设计 |
57.074 |
产品设计 |
61.964 |
数字媒体艺术 |
52.532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58.168 |
基础部 |
57.763 |
1.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1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地址:行健楼611,电话:0575-81112732,电子邮件344643480@qq.com)反映对公示结果的疑议。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