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推优结果的公示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述职,民主评议,考核工作小组审议决定,设计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推优结果如下(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师德考核优秀人员名单(8人)
马艳芳、刘佳玲、许平平、邹迎双、金梁英、俞快、曹志奎、戚玥尔
二、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8人)
马艳芳、刘佳玲、许平平、邹迎双、金梁英、俞快、曹志奎、戚玥尔
1. 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地址:行健楼611,电话:0575-81112732,电子邮件344643480@qq.com)反映对公示结果的疑议。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〇二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