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2023年度事业发展绩效部门综合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设计学院事业发展绩效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之江设计[2021]5号),经学院办公室统计、汇总,学院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将设计学院2023年度事业发展绩效部门综合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教研室

得分

环境设计

61.407

工业设计

57.074

产品设计

61.964

数字媒体艺术

52.532

服装与服饰设计

58.168

基础部

57.763


1.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1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地址:行健楼611,电话:0575-81112732,电子邮件344643480@qq.com)反映对公示结果的疑议。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上一条:设计学院关于2023年绩效考核教师参与活动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设计学院关于2023年度教职工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推优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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