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教研室执行主任拟聘(推荐)结果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设计学院教研室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精神, 经过本人申请、资格审查、聘任小组审核推荐,现将设计学院教研室执行主任拟聘(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服装与服饰设计教研室执行主任:叶玲珠

公示时间:3月3日起到3月5日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设计学院办公室(地址:行健楼611,电话:81112732)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实名。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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