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


为平稳有序地开展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选拔工作,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选拔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办法》(浙工大发〔201830号)、《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之江学院〔201840号),结合设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范围

设计学院20189月及以后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普通专升本及高职单考单招等学生除外)。

二、选拔人数

不超过该年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在学学生总数的2%

三、选拔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符合该年级学生手册中《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实施细则》之推荐条件。

四、名额分配

设计学院按之江学院分配的可转名额在专业间进行分配。

1ABC各类学生名额分配参见之江学院名额分配办法;

2C类学生名额总数由之江学院分配下达。各专业C类学生分配细则如下:

1)根据当年各专业在学人数乘以设计学院C类学生人数比例确定各专业C类学生名额的计算值;

2每专业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在学学生人数的2%,在名额计算中小数点取整原则为先采取四舍五入,如总名额仍超过该专业在学学生总数的2%,则采取小数点低舍高入的办法。

3. 工业设计专业在学学生人数包括工业设计普通班和工业设计中外合作班;产品设计专业在学学生人数包括产品设计和产品设计(纺织产品方向)。

五、选拔原则

1.自愿报名原则

申请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申请表》。如某专业没有学生提出申请,或没有学生符合推荐条件,则取消该专业转出名额,不进行专业间名额的调剂。

2.成绩优先原则

A类和B类学生优先推荐。

B类学生按获奖级别高低顺序推荐至名额满为止。如获奖级别相同,则按照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在本专业的排名百分比、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推荐人选。

C类学生经学院资格审查,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的高低分专业确定推荐人选。在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相同的情况下,则按照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推荐人选。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整个推荐过程透明,成绩、排名和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六、选拔流程

1.可转名额公示。根据之江学院确定的设计学院可转名额,经设计学院核准,确定各专业可转名额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学习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设计学院学院办公室。

4.拟转学生名单公示。设计学院汇总拟转学生申报情况,审核所有申请学生相关情况并在设计学院网站公示拟转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A类学生公示其高考成绩、浙江省高考成绩第二批次名次号、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及其专业排名百分比;B类学生公示其获奖证书、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及其专业排名百分比、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C类学生公示前四个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必修课)及其专业排名百分比、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

5.拟转学生名单上报。公示结束无异议,则将学生申请汇总表及拟转名单上报至教务部。

七、本细则自2018级学生开始实行并由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设计学院

                                    202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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