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设计学院 学生毕业设计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2019-07-02
为减轻学生毕业设计作品制作及文本打印费用负担,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对每届毕业生给予适当费用补贴,具体办法如下:
一、发放原则
1、每年应届毕业生一次性顺利通过毕业设计的学生予以发放,未参加毕业设计或答辩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发放。
2、学生不主动提交相关资料(毕业设计完整材料,银行卡、身份证相关信息等)或资料不完善的不予发放,超过发放时间的不再补发。
二、发放标准及程序
1、每位通过毕业设计的学生发放补贴标准100元/人,发放到每位学生相对应的绍兴工行卡上(如有学生无绍兴工行卡,则需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注册的浙江省内工行卡号)。
2、毕业生离校前,学院将清点毕业生的毕业设计相关材料(附件1)是否交齐,而后按照各系毕业生收集上来的毕业设计补贴明细表(附件2),学生本人、指导教师、系主任、分管领导签字后,集中统一办理发放手续。
三、发放时间
补贴费用于毕业生每年毕业设计环节全部完成,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如遇特殊情况延期发放,另行通知。
四、其他
本办法经设计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实施,由设计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设计学院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