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暑期安排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7-06-16

接学校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7年暑期和短学期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类人员的假期

(一)学生

1.本科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19日(周一)至620日(周二);

2.除毕业生外的全体学生于626日(周一)开始放暑假;

3.除新生外的全体学生于918日(周一)报到注册,919日至922日开始安排补考,925日(周一)正式上课;

4.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开展短学期实践教学;

(二)教职工

1.教职工自628日(周三)开始轮休,915日(周五)正式上班,各二级学院(部)可以根据教学进程自行调整。

2.学院机关、直属单位(除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外)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前提下,自628日(周三)开始轮休,915日(周五)正式上班。

3.后勤服务与经营发展中心在保证学院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下,轮休时间自行决定,但不超过学院规定的轮休时间。

上一条:关于2016/2017学年暑期学院班车运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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