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教职工校外兼职的公示(二)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现将设计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姓名 |
兼职单位 |
职务 |
| 1 |
夏颖翀 |
柯桥区装饰装修商会 |
名誉会长 |
1.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19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地址:行健楼611,电话:0575-81112732,电子邮件344643480@qq.com)反映对公示结果的疑议。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