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教职工校外兼职的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现将设计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1
夏颖翀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副总
2 陆少坎 浙江巨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股东
3 黄元福
杭州鼎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4 曹志奎 杭州市拱墅区达文西文化艺术工作室 设计师
5 曹志奎 绍兴上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师
6 汤蓓蓓 阡陌服装设计工作室 创始人
7 邹迎双 顾艺文化创意(绍兴)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8 徐姗姗 杭州叁善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股东
9 潘 越 杭州市上城区搜妙艺术设计工作室 画家
10 史 艳 绍兴柯桥衫也晴之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11 杜小芳 慈溪九月摄影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12 陈虹宇 杭州直正建筑空间设计有限公司 股东
13 沈瀚文 杭州市上城区瀚悦珠宝设计工作
主理人

1.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7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地址:行健楼611,电话:0575-81112732,电子邮件344643480@qq.com)反映对公示结果的疑议。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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