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实验室主任岗位人选的公告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4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之江学院改革发展举措,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全院教职员工在实现学院战略目标过程中的凝聚力,决定在设计学院范围内公开招聘实验室主任岗位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实验室主任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事业心,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正确处理各种矛盾。

4.主动完成实验室的各项建设任务,积极配合落实设计学院各项改革举措。

(二)任职资格

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校工作满12年。

三、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设计学院实验室工作,根据实验室担负的教学、科研任务,协助分管领导制定实验室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科学管理实验室,做好仪器设备保管、定期检查及保养等工作,严格督促检查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3.主持实验室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和实验员业务水平。

4.负责设计学院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的申购和管理。

5.督促与检查实验室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聘任程序

1.应聘者提交书面应聘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应聘优势及工作思路。

2.设计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设计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推荐)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

4.学院综合面试考核和一贯表现等情况,择优推荐拟考察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确定名单,并在设计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通过后由设计学院发文任用。

材料提交

应聘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设计学院岗位聘任申请表》,请在规定时间内交设计学院办公室(行健楼611室)

报名时间:11月11日至11月13日12:00止

联系人:金梁英   联系电话:15857506802  




设计学院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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