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公开招聘分工会主席、副主席
岗位人选的公告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浙工大之江学院〔2024〕4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之江学院改革发展举措,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全院教职员工在实现学院战略目标过程中的凝聚力,决定在设计学院范围内公开招聘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岗位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分工会主席
2.分工会副主席
二、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事业心,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奋敬业,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效率高。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正确处理各种矛盾。
4.主动完成分工会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落实设计学院各项改革举措。
(二)任职资格
1.分工会主席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担任分工会委员满三年;
2.分工会副主席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历或在校工作满五年。
三、岗位职责
(一)分工会主席
1.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配合学院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负责分工会日常工作,主持制定分工会工作计划、总结和报告等文稿。
3.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组织工作,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院党总支报告工作。
4.负责分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定期向分工会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5.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
6.负责分工会组织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分工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分工会副主席
协助分工会主席做好相关工作。
四、聘任程序
1.应聘者提交书面应聘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应聘优势及工作思路。
2.设计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设计学院岗位设置与聘任(推荐)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
4.学院综合面试考核和一贯表现等情况,择优推荐拟考察人选,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同意后确定名单,并在设计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通过后由设计学院发文任用。
五、材料提交
应聘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设计学院岗位聘任申请表》,请在规定时间内交设计学院办公室(行健楼611室)。
报名时间:11月11日至11月13日12:00止
联系人:金梁英 联系电话:15857506802
设计学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