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教职工校外兼职的公示(三)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现将设计学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兼职单位

职务

1

夏颖翀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

理事

2

曹志奎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副总


1.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18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地址:行健楼611,电话:0575-81112732,电子邮件344643480@qq.com)反映对公示结果的疑议。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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