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2025年管理职员等级评聘拟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管理职员等级评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19]66号)精神和学院管理职员等级评聘工作要求,经设计学院管理职员等级评聘民主测评小组会议表决推荐,现将表决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管理4级排序名单:
1.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15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地址:行健楼611,电话:0575-81112732,电子邮件344643480@qq.com)反映对公示结果的疑议。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设计学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