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3年度“早湖英才培育计划拟推荐结果的公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早湖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126号)要求,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现将设计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3年度“早湖英才”培育计划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姓名

学历学位

职称

申报类型

1

戚玥尔

硕士研究生

副教授

第二层次教学型

2

陈虹宇

硕士研究生

副教授

第二层次科研型


1.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07日—2023年11月09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地址:行健楼611,电话:0575-81112732,电子邮件344643480@qq.com)反映对公示结果的疑议。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上一条:设计学院关于2023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拟推荐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设计学院关于浙江省高等继续教育专家库人选拟推荐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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