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关于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3年度“早湖英才”培育计划拟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关于印发“早湖英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浙工大之江学院[2022]126号)要求,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现将设计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3年度“早湖英才”培育计划拟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学历学位 |
职称 |
申报类型 |
1 |
戚玥尔 |
硕士研究生 |
副教授 |
第二层次教学型 |
2 |
陈虹宇 |
硕士研究生 |
副教授 |
第二层次科研型 |
1.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07日—2023年11月09日。
2.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院办公室(地址:行健楼611,电话:0575-81112732,电子邮件344643480@qq.com)反映对公示结果的疑议。
3.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