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学院院长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2019-01-14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设计学院院长助理一名,有关内容如下:
一、应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高等教育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 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全局观念,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敢于担当,克难攻坚,工作实绩突出,确保任期目标任务完成。
3. 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有相关的专业素质或工作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能根据学院发展目标,结合岗位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业界声誉好。
4.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富有激情,管理工作精力投入,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
(二)应聘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及以上职称。
2.原则上应当能任满一个任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特别优秀的教学、科研、管理骨干,以及海内外引进人才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三、岗位职责
协助院长负责本单位的教学与人才培养等工作。
1.具体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年度计划制定、落实与监督。
2.具体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经费、改革、建设、评估、质量、运行、日常管理等。
3.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 完成本单位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和学院交办的工作
四、岗位待遇
经考核聘任的,聘期至本轮岗位聘任结束,享受学院中层副职岗位待遇。
五、聘任程序
1.应聘者提交书面应聘表,按要求填写本人基本情况及应聘理由,也可组织推荐;
2.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面试工作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讨论决定聘用人选,公示通过后由学院行政发文聘任。
六、报名办法及时间
应聘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中层管理岗位应聘表》,推荐的组织、党员和群众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中层管理岗位推(举)荐表》。组织推荐需加盖公章,个人推荐需签名,请在规定时间内交设计学院办公室;如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电话确认。 相关表格可到附件中下载。
举(自)荐时间:1月14日至1月17日下午17:00止;
联系电话:0575-81112552;
电子邮件:845816400@qq.com。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中层管理岗位应聘表